纸币鉴定评级标准: 纸币鉴定范畴限定为古代、近代、现代,由国家、地方政府、红色政权、伪满政权、钱局、银行、造币厂发行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流通纸币、流通纪念币及有价证券(包括港澳台地区)。外国纸币及一些由钱庄、私人发行的纸币、银票、钱票及有价票券不在本鉴定范畴之内。 第一类、古代纸币(公元1911年以前官方发行的纸质货币,不包括钱庄及私人银号发行的有价票券): 一、鉴定内容: 1、 名称:纸币的名称(收藏市场约定俗成的名称)。 2、 年代:发行的年代及时期。 3、 尺寸:发行年代的规制尺寸,被鉴定物品的实际尺寸。 4、 特点:纸币发行的时代特征,纸张特征,印刷特征,形制特征。 5、 面值:发行面值,加盖,改值。 6、 用途:流通货币。 7、 品相:完整程度,有无破损、毛边、折痕,是否进行清洗、修补改刻。 8、 流通经历:原封库存,未流通,流通痕迹。 9、 文物级别:特级,一级,二级,三级。 10、 参考价值:同类藏品的拍卖价格、图录标注价格及同时期市场交易价格。 11、 存世量:稀少,极少。 12、 珍惜度:珍惜、非常珍惜、极为珍惜。 13、 真伪评定:真品出具相关鉴定证明,伪品只做口头鉴定。 二、鉴定依据(图例): 1、品相完美:原封,无流通痕迹。
大清宝钞:清·咸丰五年(公元1855)行用,白色苔笺纸靛蓝印刷,制钱五百文计值,品相完美未流通。
户部官票:清·咸丰三年(公元1853)行用,靛蓝印刷,五十两银计值,品相完整未流通,纸张有保存原因留下的印渍痕迹。 2、品相一般:有流通痕迹,有轻微毛边、折痕及破损。
大清宝钞:清·咸丰六年(公元1856)行用,白色苔笺纸靛蓝印刷,制钱五百文计值,毛边、折痕、破损,加盖地方印章,有明显流通痕迹。 3、品相较差:有较严重的破损。
户部官票:清·咸丰七年(公元1857)行用,靛蓝印刷,三两银计值,纸张破损严重,钱文图案保存尚完整。 4、品相极差:破损严重,尚能辨别纸币的品种和年代。
大清宝钞:清·咸丰四年(公元1854)行用,白色苔笺纸靛蓝印刷,制钱五百文计值,破损严重,尚能辨别品种及年代。 |